丑的定义是什么
事物的否定性审美价值。违反社会目的是丑在内容方面的特征,与伦理学领域中的否定性道德价值“恶”相联系;背离客观规律是丑在形式方面的特征,与认识领域中的否定性认识价值“误”相联系。丑所引起的审美经验是一种否定性情感,它使主体产生痛苦、压抑、惊骇、厌恶等等心理反应,主体对它持否定性态度。丑作为审美范畴之一,与美相对立。它是美的否定和反衬,又是其他审美范畴如悲、喜、崇高、滑稽等的组成因素。丑的审美价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美学史上曾有过长期争议。
在欧洲美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最早探讨了丑的问题。在中世纪,A.奥古斯丁从神学和形而上学出发否定了丑的真实存在。在16、17世纪的美学理论中,美的形式要求被规定得十分狭窄,认为不合P.高乃依的三一律和A.丢勒的“正确”解剖学比例的形式就是丑。到18世纪,多数人仍然认为美与丑是判然有别的两极。美学作为一门自律的、系统性的学科,是在18世纪开始建立的,什么是专属审美的现象的问题第一次被明确提出来。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推动了对丑的探讨。1797年F.von施累格尔提出“丑的理论”,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由此引出关于“审美价值之否定”的两种概念:①以W.T.斯泰斯为代表,认为凡是体现在对象中而能为感觉或想象所把握的某种感受主题,都是审美的,把不属于审美领域的超感觉对象称为“不美的”,而不称之为“丑”,并且认为,丑是美的一个品种,对它的感受所引起的痛苦是道德的而不是审美的,这痛苦通常被来自对象整体的审美愉悦所克服。②以B.鲍桑葵为代表,认为凡是能向观察者表现其情感特质的某种感性结构都是审美的,而属于其否定面的就是一些完全缺乏情感色调的东西。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通常被认为丑的东西,大多数是由于“观察者的软弱”而引起痛苦的感受,因此它们应更适当地称为“困难的美”。
丑的本质在于,对象以其形式状貌对主体实践效果的否定,唤起主体情感对对象存在的否定。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丑,可以形成审美价值。艺术作品具有多层次的结构,这众多的层次可以区分为间接层和直接层两大类。间接层是艺术品所复现的、本来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中的形式。现实丑在间接层中出现,并不会使艺术品成为丑的,反倒往往成为艺术美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实丑转化成了艺术美的成分。直接层是艺术品借以呈现自己的、由表现手段所建立的形式。丑的形式在直接层中出现,必然成为艺术丑,比如艺术品的创作者审美理想卑下、审美趣味猥琐,或者表现技巧拙劣、表现手段贫乏,都形成艺术丑,从而只具有否定的消极意义。
外貌又不能人为控制,女孩子打扮起来都是美人,没有丑女人,只有不打扮的女人。你好,会的。有句话叫,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所以,女生长得又胖又丑,其实只是因为她不懂得打扮,不会突出自身的美。可以通过减肥,化妆等,让自己变漂亮。身材好了,穿上合适的衣服,搭配合适的发型,化个靓妆,会变好看的。很肯定会的 减肥通过锻炼 皮肤会变好 精神面貌会更好 人有气质了就更漂亮了美丑没有统一的标准,自然就好,健康就好,心灵美就好,要有自信。很肯定会的。减肥通过锻炼皮肤会变好,神面貌会更好,人有气质了就更漂亮了去了。嗯那。
外貌丑,心灵丑,举止丑,没有气质,这,才叫做真正的丑啊
丑牛、丑虎、丑兔、丑小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