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排除:~诸门外。~而不用。
〈动〉
排斥;弃绝
摈,相排斥也。——《玉篇》
贤者摈于朝。——《淮南子·说林训》
六国从亲以摈秦。——《战国策·赵策》
已摈忧患寻常事,留得豪情作楚囚。—— 恽代英《狱中诗》
又如:摈兑(除掉;以命换命);摈落(排去,弃而不用);摈压(受到排斥压迫)
通“傧”。导引宾客
宗人摈。——《仪礼·有司彻》
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论语·乡党》
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周礼·司仪》
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则摈。——《周礼·小行人》
编码信息:五笔86&98:RPRW,仓颉:QJOC,郑码:DWPO,笔顺编号:1214453212134,四角号码:53081,UniCode:CJK 统一汉字 U+6448。基本字义:排除、抛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