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捉;逮:~鱼。~猎。~捉。追~。~到了凶手。
2.姓。
〈动〉
(形声。从手,甫声。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本义:捕捉,捉拿)
同本义
捕,取也。——《说文》
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汉书·灌夫传》
吏无追甫之苦。——《汉书·韩延寿传》
变斗杀伤捕伍邻。——《急就篇》
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史记·吴王濞列传》
捕鼠不如狸狌。——《庄子·秋水》
捕影而视之。——《周髀算经》
武陵人捕鱼为业。—— 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捕者既不至。——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而吾以捕蛇独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又如:捕鱼;捕快(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捕书(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捕生(捕捉野生动物)
追寻,搜寻
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 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诏使孺卿逐捕。——《汉书·李广苏建传》
又如:捕援(索 举)
〈名〉
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
如:捕厅(称州、县官署的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等。多负责缉捕盗匪);捕头(巡捕的头目)
姓
编码信息:五笔86: rgey,五笔98: rsy,仓颉: qijb,郑码: dfb,笔顺编号: 1211251124,四角号码: 53027,Unicode: CJK 统一汉字 U+6355。基本字义:捉,逮。组词:捕手,常用古代时的牢捕、监狱 的小弟。部首:提手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