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辈:尔~(你们)。吾~。
2.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3.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4.姓。
〈名〉
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即两曹
两曹,今俗所谓原告被告也。——《说文》段玉裁注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或部门
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资治通鉴》
又如:曹干(官署中的干事人员);曹掾(泛指一般官员);曹务(古代官署中分类所管理的事务);法曹(唐、宋地方司法机关)
管某事的官职 。
如:曹主(机关负责人);曹郎(部曹。部属各司的官吏);曹官(属官)
双方;班;组
分曹并进。——《楚辞·招魂》。注:“偶也。”
率其曹偶。——《史记·黥布传》。索隐:“辈也。”
乃造其曹。——《诗·大雅·公刘》。传:“群也。”
辈,等于现代汉语中的“们”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唐· 杜甫《戏为六绝句(之二)》
又如:尔曹(你们这些人);儿曹(孩子们)
古国名
西周的诸侯国
古西域国名
姓
曹,古又作"曺"。本义为“救济粮”、“粮草”、“饲料”;转义为“吃粮之人”、“庶人”;再转义为“庶务”。根据给定字形解释。会意。参见说文解字【卷五】【曰部】 狱之两曹也。在廷东。从东,治事者;从曰。 徐锴曰:“以言词治狱也。故从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