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来说明情况的或可作依据的事物:举~。援~。
2.规则:条~。
3.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
〈动〉
(形声。从人,列声。本义:比照) 同本义
例,比也。——《说文》。按,礼记服问:上附下附,列也。公别比例之义。古只作列,此字后出。
举此以例其余。——元· 刘壎《隐居通议·欧阳公》
又如:溯古例今;以此例比
〈名〉
类;列
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又如:不在此例;例及(连类而及);例侪(按类分列)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例子
两贤同时,便是未有前例。——《南齐书·陆慧晓传》
又如:援例行事;例贡(边境官员及土司每年依例献纳的贡物;清代又指例贡生);例授(循例封赠);病例;实例
规定;规则;条例
故例。——清· 方苞《狱中杂记》
又如:开例;禁例;老例(旧规矩;旧习惯)
例:⒈可以做依据的事物。⒉规定。⒊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⒋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