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手续
市民申請改名非常簡單﹐首先到律師樓辦理改名契 再帶同改名契到入境處人事登記處辦理改名手續就可以﹐因修改姓名而需要更換身份證的話 便需支付395元換領新的身份證﹐簽發新證需時約10個工作天。 香港人要改名,要到入境處「人事登記處」進行身份證改名手續。 如要改名的人仕未滿18歲,便需由父或母提出。 但過程中入境處會要求申請改名的人交出有效的「改名契」。 「改名契」的英文法律名稱是 Deed Poll。 意即是由個人定立的法定契約,並要在律師見證下簽名作實。 那麼,你便要先到律師樓由律師見證之下辨理一張「改名契」, 然後申請人才可帶同「改名契」 到入境處「人事登記處」進行身份證改名手續,手續十分簡單,祇需將舊身份證連同「改名契」 交入境處及填寫一份申請表格即可。 全港有六間「人事登記處」,有關地址及電話如下: 港島辨事處:灣仔告事打道7號入境處事務大樓8樓,2824 6111。 九龍辨事處: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處3樓,2150 7933。 觀塘辨事處: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2樓54至60號室,2755 9545。 火炭辨事處:火炭樂景街 2-18 號銀禧閣商場四樓 405 及 406 號舖位,2653 3116。 元朗辨事處:元朗僑樂坊2號元朗政府合處3樓,2475 4114。 另外,詳情可致電入境詢問處,電話:2842 6111或參考 入境處網址 。 參考資料:
一、香港居民改名有三个条件:
1、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是理由要充分,
3、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二、香港居民更改名字手续:
1、公民更名需要本人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2、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香港地区改名字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人姓名更改申请书
带齐你的证件, 像身份证, 出生证明(如有), 首先一定要上律师楼整张[改名契] 然后再去人民入境处申请改名手续及申请身份证; 然后记得改掉你在所有其他机构0既身份 改名契:$500 人民入境处:$420 ---------------------------------------------------------- 楼主, 香港人要改名,要到入境处「人事登记处」进行身份证改名手续。如要改名的人仕未满18岁,便需由父或母提出。但过程中入境处会要求申请改名的人交出有效的「改名契」。 「改名契」的英文法律名称是 Deed Poll。 意即是由个人定立的法定契约,并要在律师见证下签名作实,便是一张法律认可的改名契。 那麼,你便要先到律师楼由律师见证之下辨理一张「改名契」, 然后申请人才可带同「改名契」到入境处「人事登记处」进行身份证改名手续,手续十分简单,只需将旧身份证连同「改名契」交入境处及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即可。 全港有六间「人事登记处」,有关地址及电话如下: 港岛辨事处:湾仔告事打道7号入境处事务大楼8楼,2824 6111。 九龙辨事处: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处3楼,2150 7933。 观塘辨事处:牛头角道77号淘大商场2楼54至60号室,2755 9545。 火炭辨事处:火炭乐景街 2-18 号银禧阁商场四楼 405 及 406 号铺位,2653 3116。 元朗辨事处:元朗侨乐坊2号元朗政府合处3楼,2475 4114。 另外,详情可致电入境询问处,电话:2842 6111或参考 入境处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