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字的写法是否有规律
一款识的一般现象1款中款字的凸与不凸:热冲印款,字不凸。因为字不可能冲得那么深。而铸印款、普通铸款及刻款,其字凸否则不一。原因是:字原来可能是较凸的,后因被打磨、磕碰,而字变的低了。而愈早期的字一般愈凸。不过确实也有原来就是较低的字,但民间较多。2款字的软硬:愈早期的一般相对愈硬,刻款更硬。民间后来款字中出现有较软的现象,甚至有的字假帅气,字的笔画软而发飘。3款字笔画的多少,相对正规的落款中:官方不会乱写,而民间有的随意写、乱写而不得法。字应该有的笔画而不写,字不应该有的笔画却多写,这可能是一种风格。不过这也是中国字的特点,笔画多了少了还是这个字,而不会让它变成其它字,且也只能念这个字。如在崇祯年间的落款中,就有这样的现象。二款字的特殊现象1款字中的[大]字,相对正规的落款中:头不高不低,两手两腿均一样长短。而民间早期的落款中,右手右腿均多长于左边。2款字中的[明]字,相对正规的落款中:有日高月低、也有日月平行和日月不平行的。也就是[明]字的上方在一条直线上或者在一条直线的平行线上、在一条斜线上或者在一条斜线的平行线上。而不会出现因日的上方写的平、正或月的上方写的斜、歪,而造成的日低月高,反之一样。日与月左侧上方不会出现有不封口的现象。而日与月里面的小横,则日多封口,月多不封口。3而[宣]字,相对正规的落款中:其[宣]字左上方封口,下面的曰字里面的小横多不封口,其点多不过宝盖,且有的歪向右。4款字中的[德]字,相对正规的落款中:在宣德、正德年,因写德字受约束与限制,款中德字心上一定无一横。而历代官方,也因写德字受约束与限制,而在写法上却相反,款中德字心上一定有一横。这也是款字中,其德字在写法上,唯一有规律而可靠的字。民间则随意,仿宣的则无横,仿官的则有横。而德字四字上,多为一横再一撇,并且撇在四字的左侧,很少有一横再一竖的,也就是说四字上面很少是十字的,也很少有四字上面为一点再一横的。但民间也有撇过横后拐弯指向四字的中间或右侧的,而民间的炉愈老撇愈靠近四字的右侧,很奇怪!另外民间德字中的四字,也有被写成躺着的日字的。其心上的一[点]也有写成对勾的。同样这些也是民间的写法,而正规的写法心的三[点] 如同[顿号]愈小愈好。(有的[点]左、右、心上各一[点]有的心上有两[点] )5款字中的[年]字,相对正规的落款中:年字第四笔为一竖。但宣德年间,楷书年字,第四笔多为一点或少为一竖。且有的一竖与上面的横错开偏左不封口。正德年间,楷书年字,第四笔多数为一小横或少为一竖。历代官方,楷书年字,多为一竖且有的也不封口。民间年字,第四笔随意,有半竖的现象有封口现象。万历年间,甚至出现有四横的现象。还有的年字其一大竖较长,下方占整个字的二分一之多,正德、崇祯、康熙年有这样的写法。而年字一大竖过短的,多为民间写法。6款字中的[製]字,相对正规的落款中:衣字下面的竖勾,一定为竖直勾,而没有歪勾或撇勾。(其竖勾的起笔处有细微的不同,有的在撇的起笔处;有的在撇的中间。其立刀也有大有小。)且竖勾在制字左侧一大竖的垂直中轴线的右侧,而不会在左侧。炉愈早衣字下面的竖勾愈靠近右侧。相对正规与不正规的落款中,製字下面的衣字其[点]几乎均被省略而不写,且制字下面无疑均有衣字,为繁体字。衣字的横却有长有短,有的则写成一提,其横过长的也多为民间的落款。7另外再提一下软篆、硬篆。其中软篆:宣德年软篆不写大明二字。其宣的曰字无变化。德字的正规写法:四字上方象山字,(心为开口的,并且心上没有一横)心直接接于四字的下面。年、製二字不宜用语言说明,可直接对照炉谱且符合炉谱即可。硬篆德字较复杂:官方硬篆中也不写大明二字。德字心上有的有横、有的没有一横、有的心上另有一横而看上去却象两横。心有开口的有不开口的。而民间有的德字左侧只有半竖与心上的一横相接,省去了双立人,随意性较大。总之心上应该有一个与心分开的、而且是一个独立的一横,便视为有一横。德字因官方落款时不会少写,真宣中又无方篆,所以只作为区分正德、历代官方与民间的款识。关于方篆其它款字的写法,因本人研究的太少不好讨论,望大家再进一步研究。以上这些款字的写法与现象,按正规的写法应该是出自名家的笔体,也应该是有规律的。而按民间的写法却好象又没有规律。其写法我认为即不存在早与晚的区别也不存在老与新的区别。当然此款字的问题,我只是从表面上看,具体符合何种字体的风格,则需要请古书画方面的专家来进行辨认或用有关字贴来进行对比,我们虽然是研究宣炉的人,要涉及到字我们这些外行是没有发言权的。而我还是强调,款字一定是在落款正规的基础之上再谈,方可有参考价值,否则没有意义。然而除德字以外的其他字,不一定就是某个朝代的固定的写法,一个朝代的两个人,可能其写法均不一样,有按本朝习惯写的,也有按前朝或古人习惯写的,所以只有参考的价值,却不是判断真、伪及年代的标准。如一定要参考,也应该建立在有正规落款的基础之上,再作进一步判断。注:(某种字写法的特殊现象,不一定就是不正规的写法,所谓[正规]也只能是相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