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左是什么意思?
秦代指主要由雇农、佃农等构成的贫苦人民。秦始皇形式上不发闾左,但刑法苛暴,很多农民被当作罪人去服各种苦役。至秦二世,闾左亦在征发之列,遂爆发农民起义。《史记·陈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其中"闾左"一词的含义,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疑问,没有定说,并由此引发居住在"闾左"之人的身份之争。近读《史》、《汉》,对此问题略作考释,敬请大家指教。 《史记》出现"闾左"一词的第二外也是最后一处,见于《淮南衡山列传》伍被谏说淮南王安的一段文字中:"王曰:'陈胜、吴广无立锥之地,千人之聚,起于大泽,奋臂大呼而天下响应,西至于戏而兵百二十万。今吾国虽小,然而胜兵者可得十余万,非直适戍之众,鐖凿棘矜也,公何以言有祸无福?'被曰:'往者秦为无道,残贼天下。兴万乘之驾,作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父不宁子,兄不便弟,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民皆引领而望,倾耳而听,悲号仰天,叩心而怨上,故陈胜大呼,天下响应。'" 后来东汉班固的《汉书》,在相应的传记中,承袭了《史记》的相关文字而略有演绎。《汉书·陈胜项籍传》中说:"秦二世元年秋七月,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胜、广皆为屯长。" 在《汉书·蒯伍江息夫传》中,记载伍被谏说淮南王安时则说:"往者秦为无道,残贼天下,杀术士,燔《诗》《书》,灭圣迹,弃礼义,任刑法,转海滨之粟,致于西河。当是之时,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馈,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遣蒙恬筑长城,东西数千里。暴兵露师,常数十万,死者不可胜数,僵尸满野,流血千里。于是百姓力屈,欲为乱者十室而五。又使徐福入海求仙药,多赍珍宝,童男女三千人,五种百工而行。徐福得平原大泽,止王不来。于是百姓悲痛愁思,欲为乱者十室而六。又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南越。行者不还,往者莫返,于是百姓离心瓦解,欲为乱者十室而七。兴万乘之驾,作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父不宁子,兄不安弟,政苛刑惨,民皆引领而望,倾耳而听,悲号仰天,叩心怨上,欲为乱者,十室而八。客谓高皇帝曰:'时可矣。'高帝曰:'待之,圣人当起东南。'间不一岁,陈、吴大呼,刘、项并和,天下向应。"[4]这段文字,表面上看来比《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的文字要更为详细,其实是把《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伍被前后两段谏说淮南王的文字作了综合而成,仍是承袭《史记》而来。 此外,在《汉书·食货志上》也有提及"闾左"的一段文字,亦当是承袭《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的内容而来:"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饟,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古人引书大抵如此,和今人一字不变的严格引用不同,往往只拮取其关键词句和大致内容。这段文字承袭自《史记》的痕迹仍然清晰可寻。 其实,最早出现"闾左"一词的文献,是比《史记》成书要早一些的《淮南子》,其中《兵略训》一文云:"二世皇帝,势为天子,富有天下,人迹所至,舟楫所通,莫不为郡县。然纵耳目之欲,穷侈靡之变,不顾百姓之饥寒穷匮也,兴万乘之驾而作阿房之宫,发闾左之戍,收太半之赋,百姓之随逮肆刑,挽辂首路死者,一旦不知千万之数,天下敖然若焦热,倾然若苦烈,上下不相宁,吏民不相憀。戍卒陈胜兴于大泽,攘臂袒右,称为大楚,而天下响应。" 让我们来仔细考查上述文献与人物彼此之间的紧密关联。《淮南子》一书原本由淮南王安召集宾客文士所作,而在这些宾客文士中伍被名列首位,《淮南子》一书的编撰,他完全可能参与其事,东汉高诱就明言伍被是《淮南子》一书的作者之一;《淮南子》在武帝初年即已成书,而伍被谏说淮南王安则在此之后,联系到"闾左"一词在《淮南子》之前的先秦秦汉文献中从未出现过,我们有理由说,《史记》中记载伍被谏说淮南王安话语中的"闾左"这一概念,完全可能是直接源自《淮南子》,甚者,伍被就是《淮南子》书中《兵略训》这一篇文字的作者,《淮南子》书中的这篇文字名曰《兵略训》,内容讲述用兵和略谋,其作者必然是一个精通此道的人,而这恰恰与伍被的身份相符,用兵和略谋正是淮南王安屡屡询问伍被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班固在《汉书》中把伍被和另一个谋略家蒯通著录在同一个传之中的原因。由于"闾左"并不是秦汉文献中的一个常用语,以致于东汉末年博闻如应劭已误解其义(详见后面所述),但在伍被与淮南王安的对话中,双方似乎对这一"生僻用语"毫无理解上的困难。据《汉书》记载,伍被是楚人,而淮南王所封之地亦近楚地,考虑到伍被与淮南王关系甚近,相处日多,让人觉得"闾左"一词很可能即为楚语,原始版权应该是归伍被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与"闾左"密切相关的陈涉这一人物,《史记》记载他是阳城人,据今人研究,阳城即今天安徽宿州,亦是楚地。 对比《淮南子·兵略训》和《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的这些相关文字,说《史记》对淮南王所作这些记载,参考过《淮南子》书中的一些内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至此,我认为,"闾左"这一词的根源,最早应是在《淮南子》一书之中,甚或就是源于伍被之口。《史记》中的"闾左"一词,即来源于《淮南子》,而《汉书》中的"闾左",则又来源于《史记》。
二. "闾左"释义
那么,"闾左"究竟该怎么解释呢? "闾",《说文解字》中解释为"里门也" 。在《周礼》的记载中,"闾"被作为和"里"一样的一个中国古代社会居民的基层居住单位,根据《周礼》的记载,"闾"和"里"在西周时就已存在。《周礼》记载,西周的乡里组织有"国""野"之别,在"国"设"六乡",所谓"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各级分别设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乡大夫,而1闾为25家;在"野"则设"六遂",所谓"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各级设邻长、里宰、酂长、鄙师、县正、遂大夫,1里亦为25家。这里一或言"闾",一或言"里",只是因为"国""野"之别而在名字上不一样,实际上都为25家。[46] 西周时在相应的"国""野"之下,是否真的存在这种整齐对应的乡里制度序列,今天尚无足够的文献以资佐证,或许这只是《周礼》作者所设想的一种理想状态。乡里制度的逐渐成熟与定型,大概是在春秋末期开始,这方面则有较多的文献记载。 里设在乡之下,故史籍记载说"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关于一里之中所居户数,在文献中有不同的记载。1里在《周礼》中为25家,但其它文献也有记载1里50家的,还有记载是72家、80家的。在里设有官长,或为里长,或为有司,在乡则有乡正或乡长。至秦,乡下有亭,十里一亭。汉代,则100家为一里,里设里魁。十里为一亭,设亭长、主求。十亭为一乡,乡置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从今天出土的一些考古材料看,汉代一里的户数其实也并非固定不变,1里100家只是一个大略的说法,里中户数是随着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形式而变化。 "闾"和"里"在名称上不一样的原因,如果真的如《周礼》所言是 "国"与"野"之别,那么到了战国以后,随着"国"与"野"之别的消失, "闾"、"里"的这种差别就会因此不复存在。考虑到《周礼》较晚的成书年代,也许"闾门"才是战国秦汉文献中 "闾"字的原始本义,《周礼》中把"闾"作为"国"中的一个居住单位,反倒是一种借用。而借用的直接缘由则是"里"与"闾"在制度上的一种必然关联,即:"里"必设有"里门",有"里"则必有"闾",这在文献中有大量的记载。 《周礼》记载"司稼"的职能是:"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县于邑闾。"记载"士师"之职为:"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皆以木铎徇之于朝,书而县于门闾。"可见,闾门会被用来悬挂一些有关农事、法禁等方面的法规图文。 《管子》记载齐桓公为表彰那些"称贷之家"而"皆垩白其门,而高其闾。"《韩非子·十过》记载:"令人告釐负羁曰:'军旅薄城,吾知子不违也。其表子之闾,寡人将以为令,令军勿敢犯。'曹人闻之,率其亲戚而保釐负羁之闾者七百余家。"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旞火延燔里门,当赀一盾;其邑邦门,赀一甲。" 《汉书》记载,于定国的父亲于公,他居住之地的闾门坏了,在修理过程中,就曾让人把闾门加高加大一点,以便让高大的马车通过,因为他预测他的子孙中会有人做高官显宦: "始定国父于公,其闾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至定国为丞相,永为御史大夫,封侯传世云。" 后来东汉孔融为表彰大经学家郑玄,也建议在郑玄的故乡高密县特设一乡叫"郑公乡",并模仿于公的故事,高大其闾门,并名之为"通德门": "今郑君乡宜曰'郑公乡'。昔东海于公仅有一节,犹或戒乡人侈其门闾,矧乃郑公之德,而无驷牡之路!可广开门衢,令容高车,号为'通德门'。" [57] 又《后汉书》记载:"忠子秘,为郡门下议生。黄巾起,秘从太守赵谦击之,军败,秘与功曹封观等七人以身扞刃,皆死于陈,谦以得免。诏秘等门闾号曰'七贤'。" 《后汉书·列女传》又载:"沛刘长卿妻者,同郡桓鸾之女也。鸾已见前传。生一男五岁而长卿卒,妻防远嫌疑,不肯归宁。儿年十五,晚又夭殁。妻虑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妇相与愍之,共谓曰:'若家殊无它意;假令有之,犹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诚,何贵义轻身之甚哉!'对曰:'昔我先君五更,学为儒宗,尊为帝师。五更已来,历代不替,男以忠孝显,女以贞顺称。诗云:"无忝尔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翦,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显其门闾,号曰:'行义桓釐',县邑有祀必膰焉。" [59] 《后汉书·孝安帝纪》中说国家赐谷十斛给有节义的贞妇,"甄表门闾,旌显厥行"。所谓"甄表门闾",根据《后汉书》的注,大概和后世在其门立阙而显之的做法类似。《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记载淳于恭这个人死后,皇帝"诏书褒叹,赐谷千斛,刻石表闾。除子孝为太子舍人。"所谓"刻石表闾",应该就是刻石立阙于闾门。类似这样的记载,在史籍中非常多。 里门的设置与存在,除了有公布文告、标表贤能的作用,更重要的还有在治安方面防范盗贼的作用。这是因为里一般为方形或长方形,四周筑有墙垣,里门成了出入闾里的惟一通口。所以《淮南子》中有"闭门闾,大搜客"的记载,《汉书》也记载有张敞在长安用计谋把众小偷诱至闾里,最后把守闾门一一验捕的情况: "长安市偷盗尤多,百贾苦之。上以问敞,敞以为可禁。敞既视事,求问长安父老,偷盗酋长数人,居皆温厚,出从童骑,闾里以为长者。敞皆召见责问,因贳其罪,把其宿负,令致诸偷以自赎。偷长曰:'今一旦召诣府,恐诸偷惊骇,愿一切受署。'敞皆以为吏,遣归休。置酒,小偷悉来贺,且饮醉,偷长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闾阅出者,污赭辄收缚之,一日捕得数百人。穷治所犯,或一人百余发,尽行法罚。由是枹鼓稀鸣,市无偷盗,天子嘉之。" 由于里大多是一个布局规整的封闭结构,所以里门有人把守,钥匙由专人持管,里门的开闭也有一定的时间。《史记·外戚世家》:"当小市西入里,里门闭,暴开门,乘舆直入此里,通至金氏门外止,使武骑围其宅,为其亡走,身自往取不得也。"《张家山汉简·户律》记载:"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以辨□为信,居处相查,出入相司。有为盗贼及亡者,辄谒吏、典。田典更持里门籥(钥),以时开;伏闭门,止行及作田者。" 然而也正是"里"与"闾"的这种必然关联,使得二者的含义在后来的使用中有逐渐混同的现象,人们开始常常用"闾"来表示"里"的意思,而不再单纯把它看作是"里门"。在"闾"与"里"单独使用时,析言之,有时也许还存在着差别;但史籍中大量出现"闾里"或者"里闾"的连语时,浑言之,则二字已毫无差别。 《战国策·秦策》"张仪又恶陈轸于秦王章"载:"王谓陈轸曰:'吾闻子欲去秦而之楚,信乎?'陈轸曰:'然。'王曰:'仪之言果信也。'曰:'非独仪知之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曰:孝己爱其亲,天下欲以为子;子胥忠乎其君,天下欲以为臣。卖仆妾售乎闾巷者,良仆妾也;出妇嫁乡曲者,良妇也。吾不忠于君,楚亦何以轸为忠乎?忠且见弃,吾不之楚何适乎?'"和这一段文字几乎相同的文字,又出现在《秦策》的下一章"陈轸去楚之秦章",但"闾巷"却作"里巷"。这两章中极度相似的这些文字,不管是有不同来源还是同出一源,都可以说明"闾巷"和"里巷"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 "闾"作为里门,有时也被称为"闬",故又有"闾闬"或"里闬"的说法。《管子》:"大城不可以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域不可以横通,闾闬不可以毋阖。"《后汉书》说:"公孙述称帝于蜀,嚣使援往观之。援素与述同里闬,相善"注云:"《说文》曰:'闬,闾也。'杜预注《左传》:'闬,闾门也。'"据应劭解释,把里门称为"闬",是楚地方言的说法,《汉书·序传下》"绾自同闬,镇我北疆"应劭注:"闬音扞。卢绾与高祖同里,楚名里门为闬。" 从上述也可见,"闾"作为里门,应当是指里最外面的那道门;在一里之中可能还有一道门,这在文献中被称为"阎"。《汉书》"及至孝宣,繇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闾阎"颜师古注:"闾,里门也。阎,里中门也。"《后汉书》记载前汉首都长安的盛况时说:"内则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得顾,车不得旋,阗城溢郭,傍流百廛,红尘四合,烟云相连。"《后汉书》注引《字林》说:"闾,里门也。阎,里中门也。"但是二者的这种差别以及在文献中明确地使用这种有差别的含义,并没有太多的材料发现。相反,"闾"和"阎"常常被当作完全相同的含义来使用。 如《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穰苴曰:'臣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宋书·沈攸之传》:"沈攸之少长庸贱,擢自阎伍。" 一言"闾伍",一言"阎伍",实际上都是相同的含义。而当"闾"和"阎"在文献中常常以"闾阎"或"阎闾"的连语形式来使用时,二者就更不存在差别了。 然而,不管是上述的"闾里"还是"里闾","闾阎"还是"阎闾",它们都是相同的含义,即指的是"里"或者"里巷"的意思。所以把"闾左"也可以说成"里左",但这个"左"却并不是"左边"的意思。 前面本文曾说,秦时居住在里中的居民,是一般的平民。汉代的情况也正如此,汉代的户律规定:"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即五大夫以下的低爵、无爵、地位卑下的平民是聚居在一起的,那么既然规定自五大夫以下必须比地为伍,言外之意即地位高的五大夫以上的人,则可以不必聚居。故说"闾里"按贫富分左右以居之,实无根据。况且居处常常是固定的,动迁不易,而贫富却并非固定不变,今之贫者,可能明日就成为一个富人;今之富人,可能不久亦沦为贫者,若"闾里"按贫富分左右以居之,搬家不亦忙乎?《张家山汉简》中的《户律》中还有这样的条文规定:"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家居民里中者,以亡论之。"此"亡"和"七科谪"中所谪第二类的"亡人"意思相同,是指没有户籍的人。也就是说,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的户籍要从原来的闾里中除去,把他们作为没有户籍的人来论处。这些人在沦为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前的身份应该是平民,只不过因为犯罪成了刑徒之后,他们的身份和平民已然有别,故"以亡论之",这也可以反证闾里所居实为平民。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简牍中,有记载西汉文帝时居住在郑里的居民向官府借贷种食的情况,一是郑里几乎所有的民户都要借贷,他们只占有很少的土地;二是这些贷粮户的户主中,只有两个在簿册上注明是"公士",这是二十等爵中最低的一级,其它户主都没有书写爵名,很可能是没有爵位的人。由此可见居住在这一里之中的居民,在经济上、社会地位上都是比较低下的。所以《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斯感叹说"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同一传中李斯还说:"斯,上蔡闾巷布衣也,上幸擢为丞相,封为通侯,子孙皆至尊位重禄者,故将以存亡安危属臣也。岂可负哉!"可见居于里巷的,确实都是"黔首""布衣"。 一里之内的居民,虽然比户相连,住宅列布整齐井然,但遍寻史籍,记载居住在闾里的居民情况时,却从未见载要按贫富或者身份的不同而在闾里分左、右而居的情况,即使在规划整齐的城市闾里之中亦是如此。秦之谪戍,也断无尽征一里之左而全舍其右的超常之理。 这种一概以居地左右来决定征发次序的合理性开始受到怀疑,一些学者于是跳出"闾左"之"左"为"左右"之"左"的传统诠释,提出新的看法,例如王子今认为"闾左"即"里佐",是"里"这一级地方基层组织中的公务人员,为一里之长"里正"或"里典"的助手,地位高于一般平民,是秦王朝在乡里的主要依靠力量 ;还有日本学者认为"闾左"可能是"闾里的左道者",相当于乡里的"恶少年"。这些解释在我看来固然都有可商榷的地方,但他们不再把"左"看作是"左边"却无疑已给我们提供一种崭新的眼光。 那么"闾左"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认为,"闾左"和"闾里"或者"闾阎"的意思完全相同,[80]而并非象应劭说的那样是指"闾里的左边","闾左"的"左"是表示卑下的意思,它来源于居住在闾里之中平民的卑下身份和地位。
"闾左"的"左"是表示卑下的意思,它来源于居住在闾里之中平民的卑下身份和地位。
闾,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贫者居住闾左,富者居住闾右,闾左就用来指代贫困人民。
秦时贫贱者的居住地,也指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