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独子兼祧是什么意思
兼祧 [jiān tiāo]
在封建宗法制度下,一个男子同时继承两家宗祧的习俗。兼祧人不脱离原来家庭的裔系,兼做所继承家庭的嗣子。
《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六回:“不怕等二老归天后再还宗,或是兼祧两姓俱可。”[ jiān tiāo ]
旧指一个男子兼做两房的继承人。祧(tiāo)。
承祧 [chéng tiāo]
承继奉祀祖先的宗庙。
南朝 梁 沉约 《立太子诏》:“自昔哲后,降及近代,莫不立储树嫡,守器承祧。”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三》:“付尔以承祧之重,励尔以主鬯之勤。”《封神演义》第一百回:“天潢分派足承祧,继述訏谟更自饶。”
指承继为后嗣。
李劼人 《天魔舞》第二十章:“ 黄敬旃 的身体毕竟不及 牛维新 几个同学的好,大概因为是独子,而又承祧了几房,自幼被居孀的母亲过于溺爱了一点罢。”
即出继对象是独子,属同祖的侄子辈,且是两情相愿,在经过全族县具结书面保证无异议的情况下,一人可继承两房兼祧。这个制度是清代社会具有影响力的现实作法。
兼祧,民间也称为“一子顶二门”,是中国传统社会传统宗族特殊的继承方式。“兼祧”的条件比较特殊,一般是说在家庭中同时存在几个亲兄弟,但这几位兄弟中有且只有一位拥有独子时,经过家族商量和取得独子父亲同意后,独子除为自己父亲延续香火外,还要同时继承父亲所有弟兄之宗祧,各房即众叔伯均为为其娶妻,所生之子就相应地能够继承各房之嗣。所以“一子”有时候不一定只“顶二门”,可能会负担“多门”的延续任务。
兼祧作为一个民间习惯存在历史很久,至少早宋代就有文献资料记录了相关作法和事例。但历代官方对此制度的态度可谓暧昧不明,不会明显地予以支持,也不会公开表示反对。明代政治史上十分著名且影响深远的“大礼议”实际上也有兼祧的影子。众所周知,嘉靖皇帝朱厚熜出身于河北安陆州,实际上是与皇帝宝座无缘的普通亲王。但明武宗壮年去世,没有子嗣,朝廷令其兄弟朱厚熜前来继承皇帝位,围绕这皇统和血缘关系上,嘉靖皇帝与朝臣召开了大规模的论争。论证的具体内容我们无需冗述,但嘉靖一方面要承认父亲兴献王的地位,同时还要作为武宗的兄弟去“入奉宗祧”,有学者认为嘉靖皇帝开创了“以一人而为两家之后的先例”。
历史进入清代,中国的宗族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宗族制度也愈加繁复细密。民间的兼祧事迹很多,但真正得到朝廷重视和认可则是在乾隆年间。当时户部就军营中病亡者后无子嗣的情况请示乾隆皇帝能否实行“独子兼祧”,素来标榜以仁孝治天下的清帝乾隆下诏称“岂忍视其无后?”,当然可以“一人承两户宗祀”。后来清廷修订律法时,就开始将这样的案例吸纳入《大清律例》,认为家族中缺乏继承人这样的特殊情况下之下,“准其承继两房宗祧。”自此,最高统治者及朝廷都将“独子兼祧”纳入法律许可的范畴。
至道光年间,清廷修订《礼部则例》时,又针对兼祧子娶妻的问题进行了补充立法,使得相关立法更加完善。清代中期以后,国内战火连绵,人口减损,兼祧在全国各地都有了实行的必要与可能。由于历史惯性,兼祧婚姻延续时间很长,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港英殖民政府还曾专门立法禁止“兼祧”婚姻再出现。
即出继对象是独子,属同祖的侄子辈,且是两情相愿,在经过全族县具结书面保证无异议的情况下,一人可继承两房兼祧。这个制度是清代社会具有影响力的现实作法。
兼祧,民间也称为“一子顶二门”,是中国传统社会传统宗族特殊的继承方式。“兼祧”的条件比较特殊,一般是说在家庭中同时存在几个亲兄弟,但这几位兄弟中有且只有一位拥有独子时,经过家族商量和取得独子父亲同意后,独子除为自己父亲延续香火外,还要同时继承父亲所有弟兄之宗祧,各房即众叔伯均为为其娶妻,所生之子就相应地能够继承各房之嗣。所以“一子”有时候不一定只“顶二门”,可能会负担“多门”的延续任务。
兼祧作为一个民间习惯存在历史很久,至少早宋代就有文献资料记录了相关作法和事例。但历代官方对此制度的态度可谓暧昧不明,不会明显地予以支持,也不会公开表示反对。明代政治史上十分著名且影响深远的“大礼议”实际上也有兼祧的影子。众所周知,嘉靖皇帝朱厚熜出身于河北安陆州,实际上是与皇帝宝座无缘的普通亲王。但明武宗壮年去世,没有子嗣,朝廷令其兄弟朱厚熜前来继承皇帝位,围绕这皇统和血缘关系上,嘉靖皇帝与朝臣召开了大规模的论争。
哇,这个( ̄▽ ̄)~*问题相当,怎么讲,相当令我烦躁,因为要首先解释很多词语。
首先“承祧”也叫“兼祧”,主要的解释楼上各位已经解释相当完整了。那么我来补充一些信息。
首先这是来自百度百科的介绍——
在封建宗法制度下,一个男子同时继承两家宗祧的习俗。兼祧人不脱离原来家庭的裔系,兼做所继承家庭的嗣子。清俞樾《俞楼杂纂·丧服私论·论独子兼祧之服》:“一子两祧,为乾隆间特制之条,所谓礼以义起也。道光间议定服制,大宗子兼祧小宗,则为所生父母斩衰三年,而为兼祧父母齐衰不杖期。”《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六回:“不怕等二老归天后再还宗,或是兼祧两姓俱可。”
那么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来清朝对待“兼祧”有它一套准则。这套准则有很多词汇,我们现在很难去理解,因为一个是时代隔离太久,另一个这些属于封建糟粕。那么“斩衰”、“齐衰”和“不仗期”是什么意思呢?跟“兼祧”有什么特殊联系?会造成什么后果呢?首先我们从了解这些词语开始。
斩衰:这个词正确的读法应该是zhan cui(一声),我为了谨慎回答特意再去翻了我爸的藏书,我之前一直念错。。。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服丧者要穿上最粗的生麻布,衣服断处外露还不允许缝一行针线。啥意思,就意味着服丧者穿了一块又破又粗超级磨皮肤的布在身上,就是给你三个窟窿,一个头部还有双手。服丧者要穿着这么一块布过三年,以表达自己很哀痛。什么是生麻布呢?自己百度一下图片,我保证你一看就肉疼。
齐衰:仅次于斩衰,五服中二等,用次于生麻布的麻布做丧服,有缝缉。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
不仗期:仗是一种棒,期是一年的意思。仗期就是要拿着象征服丧的棒子一年,不仗期就是不用的意思。所以由此可以理解道光间的规定,大宗(长房子嗣)给小宗做孩子,如果生父母去世需要斩衰三年,但如果是小宗爹妈就不需要了,只要齐衰就可以啦,而且还不需要拿棒子。这就是区别,哪怕给你做儿子,传宗接代,那还是得按照规矩来,嫡系就是嫡系。另外,如果正妻去世,父母双在,丈夫需要为妻子服丧一年但可以“不仗期”,如果妻子不在,父母去世已久则需要“仗期”,所以又称为“仗期夫”。
在古代独子兼祧是什么意思?宗法制自从先秦时期发展成型后,并没有随着秦的一统天下而与封邦建国一起走进历史的尘埃。而是在广大中国民间得到传承与变革,其生命力与适应力愈发强大,并在中国明清两代最终定型并走向收束期。清代宗法制度中有一个令我们感到陌生的条目称作“独子兼祧”,但这个制度又是清代社会具有影响力的现实作法。以下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独子兼祧的意义以及它在有清一代的发展演进。

兼祧,民间也称为“一子顶二门”,是中国传统社会传统宗族特殊的继承方式。“兼祧”的条件比较特殊,一般是说在家庭中同时存在几个亲兄弟,但这几位兄弟中有且只有一位拥有独子时,经过家族商量和取得独子父亲同意后,独子除为自己父亲延续香火外,还要同时继承父亲所有弟兄之宗祧,各房即众叔伯均为为其娶妻,所生之子就相应地能够继承各房之嗣。所以“一子”有时候不一定只“顶二门”,可能会负担“多门”的延续任务。
兼祧作为一个民间习惯存在历史很久,至少早宋代就有文献资料记录了相关作法和事例。但历代官方对此制度的态度可谓暧昧不明,不会明显地予以支持,也不会公开表示反对。明代政治史上十分著名且影响深远的“大礼议”实际上也有兼祧的影子。众所周知,嘉靖皇帝朱厚熜出身于河北安陆州,实际上是与皇帝宝座无缘的普通亲王。但明武宗壮年去世,没有子嗣,朝廷令其兄弟朱厚熜前来继承皇帝位,围绕这皇统和血缘关系上,嘉靖皇帝与朝臣召开了大规模的论争。论证的具体内容我们无需冗述,但嘉靖一方面要承认父亲兴献王的地位,同时还要作为武宗的兄弟去“入奉宗祧”,有学者认为嘉靖皇帝开创了“以一人而为两家之后的先例”。
历史进入清代,中国的宗族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宗族制度也愈加繁复细密。民间的兼祧事迹很多,但真正得到朝廷重视和认可则是在乾隆年间。当时户部就军营中病亡者后无子嗣的情况请示乾隆皇帝能否实行“独子兼祧”,素来标榜以仁孝治天下的清帝乾隆下诏称“岂忍视其无后?”,当然可以“一人承两户宗祀”。后来清廷修订律法时,就开始将这样的案例吸纳入《大清律例》,认为家族中缺乏继承人这样的特殊情况下之下,“准其承继两房宗祧。”自此,最高统治者及朝廷都将“独子兼祧”纳入法律许可的范畴。

至道光年间,清廷修订《礼部则例》时,又针对兼祧子娶妻的问题进行了补充立法,使得相关立法更加完善。清代中期以后,国内战火连绵,人口减损,兼祧在全国各地都有了实行的必要与可能。由于历史惯性,兼祧婚姻延续时间很长,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港英殖民政府还曾专门立法禁止“兼祧”婚姻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