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会试和殿试的区别是什么?
乡试,又叫“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会试,又叫“春闱”,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殿试,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乡试:
乡试是明、清时在各省省城和京城举行的科举考试。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科称为恩科,由皇帝钦命正副主考官主持,凡获秀才身份的府、州、县学生员、监生、贡生均可参加。考试通常安排在八月举行,因此叫“秋试”。按四书五经、策问和诗赋分三场进行考试,每场考三天。举人一词,在元代以前,是指各地举荐进京参加会试的秀才;到明代,成了乡试合格秀才的专称。乡试第一名称解元,读书人成了举人才有资格进入更高层次的会试。
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著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名目之一。所谓会试者,共会一处,比试科艺。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
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
结果
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 殿试
通过者分别称为:
童生 →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1] 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
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创立
宋赵恒殿试佚事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这次殿试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资治通鉴》干脆抹杀了唐高宗主持的那次殿试,称殿试是武则天开创的。但成书更早的《旧唐书》记录了唐高宗的这次殿试:(显庆)四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旧唐书·高宗本纪》)
折叠编辑本段历史发展
晋武帝亲自诏问阮种,亲自审阅试卷提名第一是殿试的雏形,科举史上的殿试是由唐高宗首创的。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就是后世说到的"殿试"。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
宋开宝六年(973年),翰林学士李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情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录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选。张榜后,朝野大哗,李仿降职。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到了元代元顺帝,殿试划分一、二、三甲,而明清沿元制分三甲。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从唐朝唐高宗时期起创立的(由于武则天进行发展多数人认为是其创立),在宋代成为常制。
科举考试最早始于隋朝的“进士科”。607年4月,炀帝下诏定十科举人,这就是“分科举人”。其中“文才秀美”科就是以后的进士科。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产生。唐承隋制又增加了明经、明法、俊士、明书、名草等科。后来一直沿用至明清,到明清时,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状元,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发明和创造。
1 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1)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2)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2 科举历史
“科举”为分科举人之意。我国真正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文帝杨坚,继行于隋炀帝杨广。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爱好文学,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这是后代科举考试文字的开始,又设明经科,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从史书上看,杨广推广科举选仕制度,并非是政治作秀。当年确实是出于选拔优秀人才的需要。到了唐代,科举场上走出了“状元”。进士第一就是状元,用今天的话来说是考场上的冠军。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发明和创造。此后,“状元”就成了优秀学子的代名词。
具体说,古代“高考”成绩分三等:一二三甲。一甲只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称“三鼎甲”,都赐“进士及第”;二甲取若干名(根据官场需要),都赐“进士出身”;三甲取若干名,都赐“同进士出身”。
古代科举考试的规矩很多,而且相当复杂。完整程序有乡试、会试、廷试,即地方、中央、皇帝三级考试。大家熟知的,是考试地点设在各省的乡试。乡试也称乡闱,通过乡试即为“中举”,成为举人。从形式来说,乡试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
古代流传着这样一幅对联:“何物动人,二月杏花八月桂;有谁催我,三更灯火五更鸡”。对联中的八月桂气势就是指乡试得中。杏花在二月开放,所以对联中的二月杏其实指的是会试得中。这幅对联就是讲人们“三更灯火五更鸡”的刻苦攻读,为的就是一朝“金榜题名”。
历朝科举制度一览
唐朝时期,唐太宗李世民特别重视选拔人才,设立御史府,每年都取进士补充国家的人才库。一次李世民私自去视察御史府,看到许多新考取的进士鱼贯而出,便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其实,关于人才选拔,各朝各代都有自己筛选的方法。
秦朝以前:
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汉朝:
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三国——两晋: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
唐朝: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宋朝: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明朝:
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会试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清朝:
清朝开始沿用明朝科举制度。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院试就是选拔秀才的,乡试考出来了就是举人,举人参加会试通过了就能参加殿试,殿试主要决定进士的排名,第一名就是我们所说的状元
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乡试是在各个省举行的,一般是三年考一次;会试和殿试是最高级别的,一般由皇帝亲自主持,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
古代的院试是国家考试的最初一级,而乡试则是国家考试的第二级考试,是在省里面举行,三年考一次,而会试和殿试是国家最高一级的考试,在京城举行
分别对应现在的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级别的考试,但是比现在还难。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
1、院试的合格者叫"秀才",一场考试下来会诞生很多秀才!
2、乡试的合格者全部被称“举人”,举人中第一名叫解元[jiè yuán]。
3、会试的合格者全部被称“贡士”,贡士中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全部被称“进士”,按成绩分为“三甲”(即三等):一甲:三名,叫“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同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均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均叫“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考取第一名(即解元、会元、状元),就叫“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