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的繁体字。
2.返、還。《爾雅•釋言》:“復,返也。”《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
3.還原,再回到原來的樣子:“恢復”、“康復”、“回復”、“收復”。《史記•卷七十六•平原君虞卿傳》:“三去相,三復位。”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我令卿復君臣之好,何以猶絕?”
4.回報,多指仇恨而言:“報復”、“復仇”。《左傳•定公四年》:“(伍員)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
5.免附徭役或賦稅。《墨子•號令》:“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漢書•卷一•高帝紀上》:“蜀漢民給軍事勞苦,復勿租稅二歲。”
6.再、又:“去而復返”、“舊病復發”、“死灰復燃”。唐•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迴。”
7.無義。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南朝梁•無名氏《木蘭詩二首之一》:“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唐•杜甫《贈衛八處士詩》:“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
8.易經卦名。六十四卦之一。震()下坤()上。機運循環之象。
9.姓。如元代有復見心。
10.“復”、“複”、“覆”三字本義各異。復為還、返,複為有夾裡的衣服,覆為翻倒、傾倒的意思。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又、重等義,所以“反復”也或作“反複”、“反覆”,“重複”也或作“重覆”、“重復”等。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卻不可相混。如“復興”不作“複興”、“覆興”,“複數”不作“復數”、“覆數”,“覆蓋”不作“復蓋”、“複蓋”。因此使用這三字,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
总论:事业或计划之事都可达成,身为职员或公务员,也能平步青云,步步高升,内外平顺圆满,家运昌隆,财运不缺。但须提防他人之嫉妒及小人之拖累招来无谓风波或损失,多在奋斗中得到稳定性的小成功。
性格:为人忠厚正直,做事稳健可靠,有计划的头脑,敢作敢当,大致表面温和内性刚强,主观意识过重,容易独断独行,易受到他人的不满与中伤,这点需要改进。
意志:意志尚称坚定,不断在追求理想,也有耐性,能克苦耐劳,得到正比的报酬。
事业:在稳定中得发展,一生运途平顺,可以一展自已的抱负。不适投机性事业。
家庭:圆满幸福,夫妻相敬如宾,任何事情有合理的洽商。
婚姻:男娶有才干之妻,喜欢掌理家中之一切事务。女嫁谦恭之夫,善于安排愉快气氛,使家庭和谐。
子女:聪明又孝顺,容易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光大门楣。
社交: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与欢迎,不论是薪水阶级或自营事业,都能得到提拔与照顾。
精神:平日劳心于工作上的计划,但精神上都能得到安慰,保持原则不好高骛远,可永保无忧。
财运:可依劳力的程度得到相当的财利,物质生活尚佳。属辛勤中得财之运。
健康:容易精神疲劳,筋骨酸痛或胃肠之少许毛病。
老运:为名为利,中年前辛勤,老境安然自在,晚年可享清福。